【于成龙生平简介】于成龙(1617年-1684年),字振甲,号如山,山西永宁州(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)人,是清初著名的清官廉吏,被誉为“天下第一清官”。他一生为官清正廉洁、勤政爱民,在地方任职期间以公正严明、体恤百姓著称,深受百姓爱戴和朝廷器重。他的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,成为后世官员学习的典范。
一、于成龙生平简要总结
于成龙自幼聪慧好学,家境贫寒,但志向远大。早年曾入仕途,但由于当时社会动荡,他一度隐居乡里。清军入关后,他开始步入仕途,历任广西罗城知县、四川合州知州、湖北黄州府同知、福建按察使、直隶巡抚等职。他在各地任职期间,以清廉自律、为民请命著称,尤其在广西罗城任内,面对贫困与盗匪横行的局面,他不畏艰险,整顿吏治,安抚百姓,赢得民心。
于成龙在任期间多次拒绝贿赂,生活简朴,甚至以粗茶淡饭度日,其清廉作风令朝野震动。康熙帝曾多次召见他,并对其高度评价,称其为“清官第一”,并赐予“天下清官”匾额。于成龙去世后,被追赠为太子太保,谥号“清端”,成为清代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清官之一。
二、于成龙主要任职及贡献一览表
| 任职时间 | 职位 | 主要贡献 |
| 1659年 | 广西罗城知县 | 整顿吏治,安定民生,惩治贪官,打击盗匪,赢得百姓爱戴 |
| 1663年 | 四川合州知州 | 清理积案,减轻赋税,改善民生 |
| 1667年 | 湖北黄州府同知 | 抗灾救灾,赈济灾民,稳定地方秩序 |
| 1673年 | 福建按察使 | 查办贪腐案件,整顿司法,提升地方治理水平 |
| 1679年 | 直隶巡抚 | 推行惠民政策,关注民生,加强边防管理 |
| 1684年 | 去世前仍任要职 | 终生清廉,死后被追封为太子太保,谥“清端” |
三、于成龙的精神与影响
于成龙的一生体现了中国传统士大夫“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”的理想追求。他不仅是一位清官,更是一位真正的为民者。他的清廉、正直、勤政、爱民精神,成为后世官吏学习的楷模。在今天的廉政教育中,于成龙的故事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,激励着人们坚守道德底线,服务人民。
结语:
于成龙虽出身寒微,却凭借自身努力和坚定信念,成为清代历史上最负盛名的清官之一。他的事迹不仅是历史的见证,更是中华传统文化中“清官文化”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