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,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( )。】国内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,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付款保证文件,主要用于国内贸易结算。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和适用规则。在实际操作中,一些对信用证特征的表述可能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,容易引起误解或操作风险。以下是对相关特征的总结与分析。
一、国内信用证的基本法律特征
特征 | 法律依据 | 正确表述 |
1. 国内信用证必须由银行开立 | 《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》第4条 | 银行是唯一有权开立信用证的机构 |
2. 信用证是一种不可撤销的支付工具 | 《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》第5条 | 未经受益人同意,不得随意撤销或修改 |
3. 信用证以单据为付款条件 | 《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》第6条 | 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和单据要求 |
4. 信用证可以转让 | 《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》第18条 | 可转让信用证需明确注明“可转让”字样 |
5. 信用证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货物交易 | 《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》第3条 | 仅适用于商品交易,不包括服务类交易 |
二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见错误表述
以下是一些常见的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述方式:
1. “信用证可以由企业自行开立。”
❌ 错误原因:根据规定,只有银行才有权开立信用证,企业不能自行开立。
2. “信用证可以随意撤销,无需受益人同意。”
❌ 错误原因:信用证一旦开立即为不可撤销,除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。
3. “信用证的付款条件可以不依赖单据。”
❌ 错误原因:信用证的付款必须基于符合要求的单据,这是其核心特征之一。
4. “信用证适用于服务类交易。”
❌ 错误原因:国内信用证仅适用于商品交易,不适用于服务类交易。
5. “信用证转让不需要任何手续。”
❌ 错误原因:可转让信用证需经过银行审核,并在信用证上明确标注“可转让”字样。
三、结论
在理解国内信用证的法律特征时,应严格依据《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避免因错误理解而引发纠纷或损失。正确把握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、单据基础性和银行主导性等关键点,有助于企业在实际业务中合规操作。
答案:
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:“信用证可以由企业自行开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