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借调人员管理,保障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人员借调活动。
第三条 借调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工作需要原则;
(二)公平公正原则;
(三)合同管理原则;
(四)定期考核原则。
第二章 借调程序
第四条 借调需求部门需填写《借调申请表》,明确借调原因、岗位职责、借调期限等内容,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。
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借调需求和公司编制情况,综合考虑借调人员的专业技能、工作经验等因素,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。
第六条 经批准后,由人力资源部与借调人员及原所在部门协商确定借调事宜,并签订《借调协议书》。
第七条 借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,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履职,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。
第三章 借调期间管理
第八条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,其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,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原单位标准执行,但可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获得额外奖励。
第九条 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借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
第十条 借调期间,借调人员需定期向原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思想状况,确保信息畅通。
第十一条 借调期满前一个月,借调单位应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,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原单位。
第四章 借调期满处理
第十二条 借调期满后,借调人员应回归原单位工作,借调单位不得无故延长借调期限或继续留用。
第十三条 如需续借,借调需求部门应重新履行借调审批程序,并在《借调协议书》中明确续借期限及相关条款。
第十四条 对于表现优秀的借调人员,原单位可优先考虑晋升或调整岗位;对于表现不佳者,应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退回原单位。
第五章 监督检查
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,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。
第十六条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若违反相关规定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
以上就是关于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,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,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