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7项专项附加扣除】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,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、提升个税制度的公平性与合理性,推出了“7项专项附加扣除”政策。这一政策自2019年起全面实施,涵盖了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赡养老人等多个方面,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实际税负。
下面是对这7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进行清晰展示:
一、7项专项附加扣除
1. 子女教育支出: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,适用于3岁至大学阶段的子女。
2. 继续教育支出:学历教育每月400元,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3600元。
3. 大病医疗支出:年度内自付超过1.5万元的部分,可在8万元限额内扣除。
4. 住房贷款利息: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,最长不超过240个月。
5. 住房租金支出:根据城市不同,每月扣除800元、1100元或1500元不等。
6. 赡养老人支出: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,非独生子女分摊扣除总额不超过2000元。
7.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: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,从出生起至3岁止。
这些扣除项目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关注,也使得个税更加贴近实际生活,真正做到“多缴多得、少缴少得”。
二、7项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
序号 | 扣除项目 | 扣除标准 | 适用范围 |
1 | 子女教育支出 |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| 3岁至大学阶段的子女 |
2 | 继续教育支出 | 学历教育每月400元;职业资格每年3600元 | 在读学历教育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|
3 | 大病医疗支出 | 年度自付超1.5万元部分,限8万 |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 |
4 | 住房贷款利息 |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| 贷款合同生效当月起至还清为止 |
5 | 住房租金支出 | 分城市:800/1100/1500元/月 | 无房且租房居住的纳税人 |
6 | 赡养老人支出 |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;非独生分摊 | 60岁及以上父母 |
7 |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| 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 | 出生至3岁婴幼儿 |
通过这7项专项附加扣除,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申报,从而更精准地享受税收优惠。这一政策的实施,不仅提升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灵活性,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