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🌟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区别🌟

发布时间:2025-05-07 04:09:19来源:

在合同法中,先履行抗辩权(又称顺序履行抗辩权)和不安抗辩权是两种重要的权利概念,但它们的适用场景和行使条件却大相径庭。👀

首先,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合同双方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时,后履行方有权在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,拒绝自己的履行义务。简单来说,就是“你先做,你做好了我再做”。🤝

而不安抗辩权则完全不同,它针对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。如果一方发现对方的履约能力显著下降,并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,可以暂停自己的履行,要求对方提供担保。换句话说,这是一种“风险预警”机制。⚠️

两者虽都涉及合同履行中的权益保护,但侧重点不同:前者关注履行顺序,后者强调风险防范。掌握这些区别,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!📝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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